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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事哲学专栏:尽知用兵之利、兵贵胜,不贵久、乱生于治、战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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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4-6 08:26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: 中国香港
军事哲学专栏:尽知用兵之利、兵贵胜,不贵久、乱生于治、战参-1.jpg

尽知用兵之利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争利害关系的思想。《孙子·作战》:“夫兵久而国利者,未之有也。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,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。”认为不完全了解用兵的有害方面,也就不可能完全了解用兵的有利方面。唐人李筌曰:“利害相依之所生,先知其害,然后知其利也。”欲夺取战争之利,则必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;若所付代价超过一定的限度,又会带来意外的灾害;故利与害总是相伴而生,相依而存。杜佑亦曰:“言谋国、动军、行师,不先虑危亡之祸,则不足取利也。”


兵贵胜,不贵久 春秋时孙武提出的战略思想,也是基本的作战指导原则。《孙子·作战》:“故兵贵胜,不贵久。”认为用兵作战贵在取胜,不宜旷日持久。由于战争伴随着巨大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的消耗,又含蕴着极大的变数,久则师老人困,久则财物尽竭,久则生变。故曹操曰:“久则不利。兵犹火也,不戢将自焚。”张预曰:“久则师老财竭,易以生变,故但贵其速胜疾归。”都强调了兵贵速胜、不宜持久的道理。


乱生于治 春秋时孙武关于治乱、勇怯、强弱相互转化的思想观点。《孙子·兵势》:“乱生于治,怯生于勇,弱生于强。治乱,数也。勇怯,势也。强弱,形也。”乱与治,怯与勇,弱与强,均为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,在一定的条件下,可以表现为治、勇、强,失去了相应的条件,就会转化为乱、怯、弱。唐人李筌注:“恃治之整,不抚其下而多怨,其乱必生。”秦并天下,销兵焚书,以列国为郡县,而秦自称始皇,都关中,以为至万代有之。至胡亥矜骄,陈胜、吴广乘弊而起,所谓‘乱生于治’也。以勇陵人,为敌所败,秦王苻坚鼓行伐晋,勇也;及其败,闻风声鹤唳以为晋军,是其怯也,所谓‘怯生于勇’也。吴王夫差兵无敌于天下,陵齐(于艾陵,陵晋)于黄池,陵越于会稽,是其强也;为越所败,城门不守,兵围王宫,杀夫差而并其国,所谓‘弱生于强’也。”(《宋本十一家注孙子》)此为治乱、勇怯、强弱转化的一般规律,即“恃治则乱生,恃勇强则怯弱生”(贾林注语)。或以权谋之数理解上列命题,即曹操所言:“皆毁形匿情也。”或如杜牧之言:“欲伪为乱形以诱敌人,先须至治,然后能为伪乱也。欲伪为怯形以伺敌人,先须至勇,然后能为伪怯也。欲伪为弱形以骄敌人,先须至强,然后能为伪弱也。”(《宋本十一家注孙子》)此为“乱生于治”、“怯生于勇”、“弱生于强”的另一种理解。


战参 《司马法》中提出的战术原则。《司马法·定爵第三》:“称众,因地,因敌令阵;攻战,守进,退止,前后序,车徒因,是谓战参。”参,合。认为称量我军兵众,依顺地之广狭,因敌人的虚实强弱而确定我军战阵;可攻则攻,可守则守,进退有节,攻守自如。前后有序而不乱,车徒相因而不绝。这都是临战之时所应综合考虑的事情。一项失策即可失全局,故必参合而虑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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